当前位置首页 > 抚州市> 正文

抚州通报2起基层侵诗风呈现冷艳奇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_江西

2017-07-27 抚州市 腐败   抚州   群众利益

  近期,南城县查处了2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天井源乡党委委员吴国祥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天井源乡尧坊村因108间船型屋危房需改造向县建设局申请危房改造资金,2012年至2013年,共申请了135户,每户获得维修资金3000元,合计获得维修资金405000元。但尧坊村委会在2013年至2014年分四次挪用了船型屋维修资金78860元,用于村委会开支。吴国祥担任天井源乡尧坊村包片领导,没有督促该村做好财务工作、村务公开工作,也没有及时参与到该村108间船型屋危房改造项目中,导致尧坊村发生挪用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违规问题。吴国祥身为中共党员,乡镇包片领导,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2016年12月16日,经南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国祥党内警告处分。

  天井源乡罗坊村党支部大大罗年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9月,罗年生在其妻舅母的丧事中,以村委会名义送去慰问金1800元,并在2014年10月通过开具国税手工发票和村委会食堂伙食开支冲销,罗年生身为村党支部大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用公款送礼;2010年至2011年,在罗坊村新建村委会办公楼工程和办公楼装饰工程上,罗年生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重复计算拨付工程款5680元。2017年2月24日,经南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罗年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7480元入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