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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南城县一财政所所长组织公款旅游被降为办事员_诗风呈冷艳奇险江西

  近期,南城县纪委实名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城县天井源乡财政所所长、乡财税党支部大大曾学军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3年,天井源乡财政所所长、乡财税党支部大大曾学军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乡财政所会计崔晓峰截留、挪用粮食补贴资金6.45万元,其中用于违规购买烟酒、公款吃喝4.16万元;违规组织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崔晓峰、王凯丰赴福建漳州和南昌公款旅游1.94万元;违规发放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津补贴0.35万元。经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曾学军、崔晓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凯丰党内警告处分;经县财政局研究决定,撤销曾学军天井源乡财政所所长职务,曾学军、崔晓峰由科员降为办事员;收缴违纪所得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