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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脱贫|攻坚|物资港中旅oa局

2018-08-06 抚州市 脱贫   攻坚   物资局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近期,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宜黄县神岗乡党委副大大、乡长王小青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王小青作为主持神岗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的领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精准退出的相关政策把握不够, 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省级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神岗乡1户贫困户错退,导致宜黄县在2017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在全省排名靠后,在全市造成不良影响。王小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城县物资局干部、驻万坊镇邓家边村“连心”小分队队长章忠伟帮扶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1月,省委第三方评估组检查时,发现邓家村个别贫困户存在“一证两册”错填、漏填,帮扶手册上的帮扶措施和上户记录填写不全、不一致的问题。章忠伟作为邓家边村党支部第一大大、“连心”小分队队长,长期未按上级要求“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没有与原单位脱岗,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细致,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派驻单位县物资局局长严木根,万坊镇扶贫办主任范小英,驻邓家边村小分队成员、县物资局职工王芬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南城县物资局党组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大大李求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5月8日,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在对熊村镇坊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察时,发现李求明对坊坪村贫困户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导致脱贫户黄某某被拆户处理,贫困户沈某被错退脱贫;对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不齐全,导致脱贫户凌某在国扶系统与分户档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等。李求明在担任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大大期间,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被省督察组发现问题并通报,严重影响了黎川县脱贫攻坚效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李求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