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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神秘少林寺之玉龙杖传说定精神典型案例_江西

2018-11-06 抚州市 抚州   餐费   处分

  来源:抚州日报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纪委、监委,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纪委市监委派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直有关单位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全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胜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马胜生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共计人民币9.116万元。其中:2016年3月,马胜生在为其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收受下属、服务和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0.731万元;2017年夏天,马胜生一家在井冈山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0.6万元由服务对象支付。马胜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6月,马胜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临川区人民法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杨良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他人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杨良发要求被告为其支付调查取证的差旅费4000元。2017年2月16日,杨良发在中午庭审结束后,违规接受原告代理人的宴请,餐费100余元。2018年9月,杨良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市房管局监察支队工人饶华思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饶华思利用单位公车油卡为自己的私车违规加油49次,金额12307.03元。2018年9月,饶华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国库。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巩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易发问题、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接待、私车公养等问题,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抚州市纪委

  抚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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