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伍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黎川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伍向华简历:
伍向华,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江西临川人,大专文化,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1983年11月 乐安县石油公司职工;
1983年11月—1990年10月 乐安县公安局职工(1986年12月吸收为国家干部);
1990年10月—1991年7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溪派出所干部;
1991年7月—1995年12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溪派出所科员;
1995年12月—1997年12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溪派出所副所长;
1997年12月—1999年3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溪派出所指导员;
1999年3月—2001年6月 乐安县公安局航桥派出所所长;
2001年6月—2002年7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坪派出所所长;
2002年7月—2003年8月 乐安县公安局湖坪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2003年8月—2008年1月 乐安县公安局戴坊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2008年1月—2016年1月 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兼鳌溪分局局长;
2016年1月—至今 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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