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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东乡区一村小组长挪用15万元公款生意周诗风呈现冷转_江西

2017-05-11 抚州市 抚州   东乡   挪用   生意周转   公款

  近日,东乡区实名通报了4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4起典型案例是:

  区供电公司岗上积镇供电所原所长上官龙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的问题。经查,上官龙辉在任岗上积镇供电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推荐亲属承揽某混泥土公司厂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更新维护工程,为其亲属谋取利益0.688万元。东乡区纪委给予上官龙辉党内警告处分。

  詹圩镇幕塘村委会下刘组原组长刘四全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的问题。经查,2016年8月25日,刘四全等3名村小组干部在没有召开群众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将本组林地上树桩直径去皮8公分以上的杉木,以200元/吨的价格进行处理,获得5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东乡区纪委给予刘四全党内警告处分。

  珀玕乡莲塘村委会干部李来金套取耕地保护费的问题。经查,2016年,莲塘村委会干部李来金在村委会机动田基础上以他人名义多报农田耕地补贴36亩,套取耕地保护费4032元,东乡区纪委给予李来金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套取的国家耕地保护费4032元上缴区财政。

  圩上桥镇大桥村前贡小组组长熊永荣违规借用集体资金的问题。经查,2016年2月,大桥村前贡小组组长熊永荣在没有召开会议及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将集体资金15万元用于自己生意周转,直到纪委介入后,熊永荣才于2016年11月27日将借村小组集体资金及利息归还。东乡区纪委给予熊永荣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以严的纪律、实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东乡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