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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抚州5名干墓地守夜人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_江西

  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

  临川区荣山镇卫生院原院长黄正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黄正田以虚增新农合报销款的形式套取国有资金发放账外福利,由荣山镇卫生院副院长江明南负责具体经办,违规发放职工奖金及福利,共计48.62万元。其中黄正田、江明南两人均得3.42万元。2018年12月,黄正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2019年1月,江明南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

  乐安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厂党支部大大、场长张平违规公务宴请问题。2016年6月13日晚上、14日中午、16日中午、18日晚上、20日晚上,张平在县城久留香餐馆先后五次用公款“同城宴请”县农业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县农技推广中心领导,宴请费用共计4680元。2019年1月,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抚州市城管执法局第一分局主任科员、党支部大大兼市市容处负责人章少光违规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4月,章少光从朋友陈某处借用黑色别克车接送和照顾父亲就医,先后使用公务油卡给借用的私车加油4次,金额共计1180.67元。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章少光在编制所在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第一分局每月按650元标准领取交通补贴共计9750元,但同时又在实际工作单位市市容处的日常工作中相对固定使用了公务车辆,并用公务油卡加油29次,金额共计8643.39元。2018年12月,章少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工会大大王建平违规用工会经费购买运动服装问题。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工会以开展活动需要的名义为全体工会会员购买运动装及运动鞋每人共计748元(其中:1月,购买了一套398元的运动服,实际上未开展体育活动;12月,购买了一双350元的运动鞋),超出了省总工会有关开展工会集体体育活动购买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王建平作为工会大大,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王建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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