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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225户公职人员亲属违规吃低保被清退_天亮后去海边吧江西

2017-06-18 抚州市 弋阳   公职人员   亲属   违规   低保

  “南岩镇民政所副所长汪小荣在不符合申请低保标准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妻子和儿子申请城市低保,经研究,决定给予汪小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弋阳县纪委发出通报,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为深入推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弋阳县于2017年3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违规设立“人情保”、“关系保”,低保评议程序不到位、低保评议结果不公示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责任引领 自查全覆盖

  全县凡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村居委会干部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并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分场提交书面申请,主动申报暂停。为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由县纪委牵头,从监察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对自查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县纪委立即通报并进行严肃处理。   

  精准核对 清查无死角

  集中整治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同时公开县城乡低保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情况。为便于群众监督,明确要求所有行政村在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低保公示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并详细注明低保户的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家庭住址等。为进一步确保信息准确、全面,该县在集中整治中充分利用电子数据信息比对的方法,通过税务、车管、公积金、房管、社保、供电、银行等部门核查申请者家庭存款、住房、汽车、有价证券等财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查清楚、准确。

  严查快处 处置零容忍

  积极兑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拒不自查自纠的,县纪委严查快处,并追究领导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在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亲属享受低保集中整治中共立案3起,党纪政纪处分4人,停发低保资金约200万元。在严惩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该县加大核查,真正让应该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群众被及时纳入低保对象,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此次集中整治共清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亲属享受低保225户321人,重新纳入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202户341人。(弋阳县纪委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