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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从林更新蒋梦婕散步此有“赣标”了_江西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9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最新出台的《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规范》,将于今年9 月20 日正式实施。这是继江西省家庭服务行业7 个地方标准后的两个新地标。

  据了解,《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明确了月子中心(包括月子会所、母婴会所等)应当具备的经营资质、开业条件、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机构职能、制度建设、服务流程、风险管控、信息管理、卫生清毒及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保障等原则性、基础性的统一要求;分别对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人员、后勤人员的任职条件、执业资质、能力素质、业务技能等提出了要求;规范了母婴入住的基本条件和月子中心应为产妇及新生儿提供服务的流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卫生消毒及安全、服务质量保障等重要环节和事项。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明确了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12 项、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5 项、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的8 项基本条件和老年人入托日间照料中心的基本条件,将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分为基本服务和适宜服务两大类,规范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质量保障、投诉处理等重要环节和事项。

  江西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新标准为月子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在服务质量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有利于解决家庭服务中服务机构、客户和服务人员三方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结果评价认识不一造成纠纷且无标准评判是非等问题,有利于促进月子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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