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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赣州、新余12名干部违纪被神秘少林寺之玉龙杖传说处理_江西

2019-03-27 赣州市 违纪   新余   干部

  赣州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主任科员叶小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春节至2016年端午节期间,叶小明先后7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罗某某所送的高档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1.285万元。叶小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叶小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2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于锋珩违规收受涉案当事人“红包”问题。2018年10月6日,于锋珩违规收受涉赌案件当事人以感谢名义所送的现金“红包”1万元。2019年2月,于锋珩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3

  于都县银坑生态林场党支部大大、场长李小荣违规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8年1月29日晚,李小荣安排县林业局副局长赖称发等5人到某国际会所KTV参加娱乐活动,共公款消费0.31万元。2018年1月至4月,银坑生态林场先后违规公款消费高档烟酒0.46万元,并以办公用品名义虚列该项支出,李小荣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李小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赖称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4

  南康区唐江镇敬老院院长兼幸屋村党支部大大郭国栋违规重复领取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郭国栋在已领取唐江镇政府发放的津补贴情况下,又在敬老院重复领取相关津补贴,共计1.244万元。2017年春节前,郭国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的价值0.212万元烟酒。此外,郭国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郭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赣州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

  大余县矿管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顾实际、盲目照抄照搬网上文件问题。2018年4月,大余县矿管局法规股股长钟俊明在起草《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时,不顾实际、敷衍应付,盲目照抄照搬网上文件,导致上述两个方案多处出现明显错误,严重影响工作落实,钟俊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钟俊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易海作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县矿管局党组大大、局长易教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提醒谈话。

  2

  寻乌县晨光镇副镇长洪文彬在扶贫工程项目资金审核中把关不严,失察失职等问题。2016年,晨光镇计划实施5个保障房项目,洪文彬作为该项目具体负责人,在5个保障房验收、报账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失察失职,致使多付工程款12万多元。此外,对晨光镇香山村村民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监管督办不力,项目进展严重滞后,洪文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洪文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付工程款已退缴。

  3

  于都县宽田乡珠田村委会主任袁观敏在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敷衍应付等问题。2018年3月,于都县委农工部要求全县各村对本村改水、改厕和通户路项目进行摸底调查,珠田村未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未入户调查核实,闭门编造、估算本村改水、改厕和通户路项目情况,导致准确率低,影响民生工程项目落实,袁观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袁观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袁观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余

  3月26日,新余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二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1

  分宜县凤阳镇社下村党总支原大大袁炳生优亲厚友、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袁炳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申报危房改造资金1.65万元。2012年至2015年,社下村村委截留31户农户危房改造资金6.6万元,用于支付新建村委会办公楼的拖欠工程款;2014年至2017年,社下村委会将南岭下村小组移民示范村项目擅自拆分,袁炳生作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袁炳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渝水区珠珊镇西岸村村委会会计郭春平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7年,郭春平违反低保评审有关规定,为不属于低保政策保障范围的亲属郭某等三人申请享受低保政策,其亲属共违规领取低保金8880元。2018年8月,郭春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大江网(ID:dajwjx)综合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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