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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力 信丰县一大批单位被问责_灰槌 传送门之主江西

2017-06-13 赣州市 巡察   信丰县   整改   问责   单位

  客家新闻网讯 淦季轩报道:2016年11月,赣州市委派出巡察组对信丰县委落实2014年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一批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并责成信丰县委进行调查追责。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6月9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信丰县3起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责任不力单位与个人进行通报。

  信丰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在巡察整改中阳奉阴违、慢作为、不作为,客运票价偏高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经查,信丰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对巡察反馈的“部分乡村客运票价超出基准票价问题”整改不到位,并阳奉阴违、虚假报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2017年4月,信丰县纪委监察局对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通报批评,分别给予县物价局局长曾照生、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刘金良行政警告处分。

  信丰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管理滞后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经查,信丰县民政局对巡察反馈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跟不上,有的死亡多年或生活已得到改善的低保对象,仍在享受低保;有的还存在违规变更低保对象的问题”上报已整改到位,但在“回头看”中,市委巡察组发现低保对象管理仍然滞后,不符合条件应予清退的对象仍在享受低保。同时,县民政局对市委巡察组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力,对交办的工作拖拉敷衍,多次上报的材料与事实不符。2017年4月,信丰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民政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原县民政局局长朱小明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县民政局副局长曾位明、原五保股股长陈燕兰、原社会救济股副股长罗丽芫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小江镇民政所长李龙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民政所长职务,给予原副所长李福忠党内警告处分;对正平镇民政所长何红生进行提醒谈话。

  信丰县农粮局、财政局、审计局、县委农工部等单位“整改落实有所偏差,虚报落实情况”的问题。经查,信丰县农粮局、财政局、审计局、县委农工部等单位未按整改工作要求开展“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审计、村级财务清理、征地拆迁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存在履职不到位、督促不及时的问题。2017年4月,信丰县纪委对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进行通报批评,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县农粮局局长徐斌、分管副局长梁运盛进行诫勉谈话,对审计局副局长肖艳、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邱志军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县财政局主任科员邱文晖、县委农工部副部长施政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