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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综合治诗风呈现冷艳奇险的理执行难大格局 合力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

2017-06-20 赣州市
(原标题: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合力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

近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行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6月16日,本报记者就解决执行难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大大、院长葛晓燕进行了专访。

记者: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怎样的发展形势?

葛晓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6月27日,大大大大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要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诚信江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事关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事关法律尊严和统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应该说,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历史机遇,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记者:为什么要争取省两办下发《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呢?

葛晓燕: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调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江西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省份,要求在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以来,我们在省委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执行工作日趋规范,执法环境明显改善,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进展。去年全国综治“南昌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省委大大鹿心社亲临江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江西法院的工作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执行机制不畅、执行手段不足、执行合力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单靠法院一家无法解决,迫切需要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有力监督、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记者:能介绍一下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召开的情况吗?

葛晓燕:6月6日,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大大鹿心社在省委第17次常委会研究支持解决执行难议题时的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大大尹建业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综合治理执行难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要意义。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43家成员单位和部门参加了会议,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明办、赣州市委政法委、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等5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上来。

记者:《通知》和《决议》把执行工作纳入四大考评体系,能具体谈谈是哪些考评体系吗?

葛晓燕:将执行工作纳入四大考评体系,是《通知》和《决议》的亮点之一,是我们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抓手。《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把解决执行难工作列入各地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支持配合执行工作和履行生效裁判情况列为综治考核、法治考评、信用体系建设考评和文明考评体系(含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等考核评比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还把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纳入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级(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人选审核内容,列为不宜当选的情形。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引导和示范效应,推动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共识,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记者: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葛晓燕:人民法院攻坚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形成合力。《通知》和《决议》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明确要求人民法院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信息数据,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保险等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人民法院办理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手续以及查询相关档案时,各部门要及时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此外,还提出探索建立法院执行工作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全省法院应主动作为,落实上述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记者:在深化联合信用惩戒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吗?

葛晓燕:是的,《通知》和《决议》强调,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主动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并同步将惩戒措施、经验情况反馈至该平台,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全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当前执行工作中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请问怎样强化打击力度?

葛晓燕: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对此,全省法院要高度重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惩治和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去年以来,江西法院已经先后组织开展“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春雷行动”等系列专项活动,共出动警力10.8万人次,拘传11234人、拘留3344人,罚款1874万元,搜查1854次,限制出境1944人次,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400案412人,实际执结案件2.69万件,到位标的76.42亿元。为保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今年下半年,我们还将开展为期40天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

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通知》和《决议》强化了打击力度,指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作要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及时处置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对人民法院决定拘留、逮捕的被执行人以及协助执行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收拘,做好被司法拘留人的管理、教育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我们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裁判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完善公检法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合力。

记者: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备受社会关注,请问如何妥善执行这类案件,排除不当干预?

葛晓燕:我们高度重视这类案件,坚决依法执行。《通知》和《决议》指出,党政机关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对公职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在任职提拔、晋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领导成员的,其所在单位不得参评文明单位。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内容和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记者: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请问如何加大执行工作保障力度?

葛晓燕:各级法院要落实《通知》和《决议》精神,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基础项目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装备保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人、财、物保障等。为妥善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各级法院还要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共同做好生活确有困难申请人的救助救济工作。

记者:怎样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廉洁规范?

葛晓燕:我们始终坚持对执行队伍严格管理,加强内外监督,坚决反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坚决惩治执行队伍的司法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2016年以来,省法院共挂牌督办涉消极执行案件39件,公开通报10件,移送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4件。各级法院要按照《通知》和《决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主动争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工作、参与重大执行案件听证、见证执行等多种形式,依法督促和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化执行信息公开,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

记者:人民法院是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请您谈谈下一步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

葛晓燕:当前,江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进入冲刺攻坚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法院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扎扎实实抓好每一起案件的执行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一个工作格局。我们会继续牢牢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将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二是用好两种监督手段。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程节点监管,提高工作质效;运用好执行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对各地案件“三率”、超期执行、涉执信访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是加强三大平台运行。完善执行指挥体系,努力把执行指挥中心建成执行工作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加强“法媒银”平台建设,加大对典型“老赖”的曝光力度;加强执行宣传平台建设,利用5种媒介,办好执行专刊、专栏,讲好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执行故事。

四是把握四类案件执行。目前,全省法院还有4.8万余件案件未结。我们将紧扣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等核心指标,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精准施策。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加强财产查控,按地域向乡镇推送,通过文明考核、综治考核手段,压实基层组织教育、督促、惩戒“老赖”的力度,发挥网格员优势,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信息,做好被拘留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加大对“执行不能”案件中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提高整体案件执结率。对中标的、商事案件,重点通过执行调查、强制审计、追究拒执等方式,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系列案件,要依靠党委政法委支持,依法妥善处置。对大标的、金融案件,协调解决好财产相互交织问题,强化网络司法拍卖,加快所涉大宗土地、房产的处置效率,提高整体案件标的到位率。对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要在党委及政法委的领导下,强化综治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等手段,加大挂牌督办力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在任职等方面予以限制。

五是完善五项工作机制。完善院、局长责任机制,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院长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执行局长要肩负起监管责任,确保抓出成效。完善财产调查机制,落实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等执行调查制度,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扩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范围。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全省执行联动工作办法出台,力争与公安就查控被执行人及车辆联合下发文件,与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签署相关合作备忘录。完善执行协作机制,依托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推进异地执行、联合执行等协作,形成执行工作“一盘棋”。

六是加快六大系统建设。推进“掌上执行局”上线,提高外出执行办案的效率;推进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和发放透明高效;推进终本案件数据库建设,定期自动查询财产;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扩大财产查控范围和内容;推进失信惩戒平台建设,自动向“法媒银”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接受惩戒信息;推进执行公开系统建设,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

(原标题: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合力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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