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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副厅官员离职下海 学者:完方羽茔汹善制度防利益输送

(原标题:又一名副厅官员离职下海学者建议完善制度防利益输送)

新京报快讯江西媒体4月25日发布消息,景德镇市委“70后”常委、宣传部长汪剑平离职,出任太平洋保险江西分公司党委大大。

汪剑平的选择,为有经济管理背景的官员“下海”再添一例。

据《信息日报》报道,景德镇市委“70后”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厅级)汪剑平近期离任,目前已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党委大大。

生于1973年11月的汪剑平,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有丰富的企业和政府经济部门管理经验。他曾在中国光学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凤凰光学集团从事管理工作5年,在上饶市经贸委、江西省发改委等主抓经济的部门任职8年。最近5年,他在景德镇市历任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汪剑平的去向,与山东省菏泽市原副市长张毓华基本相同。2015年5月,张毓华离职担任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党委大大。

近年来,很多厅局级、县处级官员离职转行,他们有的转行做公益,如湖北巴东县委原大大陈行甲;有的投身创业,如湖北秭归县人社局“85后"的原副局长黄艳;有的入职企业,如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原处长陈伟才,离职后任格力副总裁。

对于官员离职之后去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提出总体要求:“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介绍,这么规定,是为了防止官员从商后利用原来从政的资源、人脉,给企业输送利益,为自己捞好处。

汪玉凯分析,官员离职下海原因他很多,比如公务员管理更加严格,有人觉得没以前那么好过了;一些官员觉得从政不能充分发挥其才能,“下海”更能实现人生价值,以及改善家庭生活等等。“人各有志,我认为政策上不应该过多限制。人才在企业、政府、高校之间流动起来是好事。”

汪玉凯也认为,对官员下海,国家还应该有更明确细致的规范,注重操作性,兼顾人才流动和防止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