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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格湿地用途管制 制定整改时间表未完成将追责光荣使命反激活|鄱阳湖|湿地|管制

2018-09-20 南昌市 鄱阳湖   湿地   管制

  中新网南昌9月20日电 (敖卿鑫 记者 苏路程)记者20日从江西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获悉,该省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政府立即组织所辖县(市、区)对违法违规占用湿地以及2016年11月30日后发生的占用湿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清单。

  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各地要在2019年2月28日前制定整改方案,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湿地修复,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从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近年来,江西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少数地区对贯彻执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未能有效杜绝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填埋、围垦、围堰等占用湿地问题。”

  上述《通知》指出,严禁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开展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全面停止在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审批光伏发电与城市建设等项目;严格控制占用一般湿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江西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要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占补平衡等管理制度。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湿地的,应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制定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坚决杜绝未批先占、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行为,凡未经批准占用湿地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江西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重要湿地省份,湿地资源珍贵且类型多样。其境内的鄱阳湖是中国最大淡水湖,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世界生命湖泊网成员,亦是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赖以生存且为数不多的栖息地之一,对维系区域乃至全球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