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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收缴嘉善一中朱苗苗遮阳伞7000把 最高可罚款500元_上饶频道_江西

2018-06-14 上饶市

  今年以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6月12日,该大队共拆除收缴遮阳伞7000余把。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非法安装遮阳伞造成的事故屡见不鲜,被人们称为“夺命伞”。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除易遮挡视线,车速难控,撑伞行驶的过程中极易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擦挂,雷雨天气里很容易遭到雷击外,一旦发生事故理赔非常困难,也给交通事故处理和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

  根据《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遮雨(阳)篷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非法安装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拆除予以收缴,对机动车驾驶人可处三百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夏天骑车出行,完全可采取戴遮阳帽、涂防晒霜、穿深色防晒衣等安全可行的办法遮阳防晒,切勿将自己宝贵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上饶之窗 余水荣 方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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