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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tali regal社区矫正_江西

2018-06-20 上饶市 江西   监狱   戒毒   社区

  6月19日,我省首批选派戒毒民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当天,赣州监狱、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9家监所单位的20余名监狱戒毒民警,分赴全省8个县(市、区),开展为期9个月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随着国家“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政策试点工作的实施,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重点人员管控难度大、基层社区矫正执法难与用警需求矛盾突出等问题,都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让戒毒民警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在我省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深化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有益探索。”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可以将戒毒单位成熟的教育矫治理论、方法、手段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震慑效果和矫正质量。

  据了解,选派民警在选派期间,将借助监狱戒毒民警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身份震慑等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接收、宣告、监督管理、集中教育、调查走访和解除矫正等工作;积极探索监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适用后危险性评估和矫正中动态评估机制,以评估的标准化推进社区矫正与监禁刑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教育改造罪犯的刑罚目标。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九江市瑞昌市、浔阳区,景德镇市浮梁县、珠山区,赣州市章贡区,上饶市鄱阳县等5个设区市的8个县(市、区)被列为此次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