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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把脉远方的软泥怪问诊 处理3271人_江西

  今年以来,我省重点瞄准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及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通过走访农户、明察暗访、询问核对等方式,对扶贫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把脉问诊,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据统计,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282个,处理3271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118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下面来看一批各地通报的最新案例吧!

  1

  宜黄县神岗乡党委副大大、乡长王小青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王小青作为主持神岗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的领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精准退出的相关政策把握不够,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省级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神岗乡1户贫困户错退,导致宜黄县在2017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在全省排名靠后,在全市造成不良影响。王小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南城县物资局干部、驻万坊镇邓家边村“连心”小分队队长章忠伟帮扶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1月,省委第三方评估组检查时,发现邓家村个别贫困户存在“一证两册”错填、漏填,帮扶手册上的帮扶措施和上户记录填写不全、不一致的问题。章忠伟作为邓家边村党支部第一大大、“连心”小分队队长,长期未按上级要求“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没有与原单位脱岗,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细致,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派驻单位县物资局局长严木根,万坊镇扶贫办主任范小英,驻邓家边村小分队成员、县物资局职工王芬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南城县物资局党组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

  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大大李求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5月8日,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在对熊村镇坊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察时,发现李求明对坊坪村贫困户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导致脱贫户黄某某被拆户处理,贫困户沈某被错退脱贫;对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不齐全,导致脱贫户凌某在国扶系统与分户档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等。李求明在担任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大大期间,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被省督察组发现问题并通报,严重影响了黎川县脱贫攻坚效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李求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上饶经开区交警大队驻村干部陈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补拍”工作照片问题。2018年5月15日,上饶经开区纪工委在办板桥村检查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作风时发现,发现区交警大队驻村干部陈涓不在岗。查访人员要求陈涓,次日把个人去向说明和现场照片一并交区纪工委办公室。核实结果表明,当天陈涓并不在岗,他临时打电话给周旺生,让其赶到指定地点见面并拍照。经开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陈涓全区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

  5

  铜鼓县严查作风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在近期的作风问题专项督察中,铜鼓县针对部分干部人员不在岗、企图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要求督察人员一追到底,剥掉谎言的“外衣”,查清楚事实真相,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以动真碰硬的韧劲和决心,真正推动作风实现大转变。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作风专项督察13次,排查作风问题线索20条,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4人,立案查处8人。

  6

  南昌市高新区、抚州市东乡区严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问题。南昌市高新区对暗访发现的一批干部上班迟到、上班时间睡觉等问题,使出“狠招”抓整顿,作出了辞退2人、通报批评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6人、提醒谈话33人、扣减绩效工资22人的处理;抚州市东乡区采取跟踪督察、交叉督察等方法,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改进作风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针对问题下发督办函30个,约谈提醒26人,诫勉谈话3人,问责6个党组织。

  退休不等于平安着陆!

  宜黄一名正县级退休干部被查!

  抚州市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退休干部陶英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陶英华简历

  陶英华,女,汉族,1958年6月出生,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1月至1994年5月,历任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检察员、副科长、主任科员;1994年5月,任乐安县鳌溪镇党委副大大;1995年4月,任乐安县万崇乡党委大大、人大大大;1998年1月,任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大大、检察长;2006年11月,任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大大、检察长;2011年9月,任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6年8月,任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2018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