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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_www.chunmiao.cn上饶频道_江西

2018-09-04 上饶市

  婺源县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县城管监察大队城东中队中队长胡八斤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月10日下午,胡八斤在华星广场工作时间,用单位行政执法车将放学的女儿送回家,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胡八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城管监察大队分管副大队长程新红提醒谈话。

  2。秋口镇岭溪村委会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2016年,岭溪村委会以支付虚假石磅工程款方式套取10000元用于购买茶油、蜂蜜等土特产,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汪根喜作为党支部大大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汪根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6月,汪根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溪头乡砚山村委会“七一”党员大会违规发放纪念品等问题。砚山村委会在2013年、2014年、2016年村党支部“七一”党员大会时向参会党员及非党员村民代表发放纪念品合计支出11862.99元,且在2013年春节期间购买茶油支出15600元用于走访,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吴根青作为党支部大大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吴根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十分典型,有的借工作之便公车私用,有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有的违规发放纪念品,这些违纪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通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等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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