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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运动员在奥火柴人前线运会上获得金牌可获得市政府奖励15万元_上饶频道_江西

2018-09-14 上饶市

  9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体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上获悉,为促进我市竞技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调动广大运动员和教练员刻苦训练、奋勇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激励上饶市运动员在国内(外)综合性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我市通过了《上饶市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内(外)综合性运动会获奖奖励办法(试行)》。上饶市运动员在奥运会的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可以户的市政府奖励15万元。

  据了解,本办法的上饶市运动员是指代表上饶市参加全省或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综合性运动会奥运会、青奥会(亚运会)、全运会和省运会。上饶市运动员在奥运会的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15万元;获一枚银牌奖励5万元;获一枚铜牌奖励3万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奖励1万元,累计给予奖励;在青奥会(亚运会)的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8万元;获一枚银牌奖励3万元;获一枚铜牌奖励1万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奖励5000元,累计给予奖励;在全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5万元;获一枚银牌奖励2万元;获一枚铜牌奖励1万元,累计给予奖励;在省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2500元;获一枚银牌奖励1800元;获一枚铜牌奖励1200元;单项获第四名至第八名按每得1积分奖励5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按5、4、3、2、1积分)。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奖牌系数增加0.5倍,累计给予奖励。

  同时,运动员在奥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带训的教练员10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5万元,省队带训教练员3万元,启蒙教练2万元;获一枚银牌,奖励5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3万元,省队带训教练员1.5万元,启蒙教练员5000元;获一枚铜牌,奖励3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1.5万元,省队带训教练员1万元,启蒙教练员5000元。累计给予奖励;运动员在青奥会(亚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带训的教练员5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2.5万元,省队带训教练员1.5万元,启蒙教练1万元;获一枚银牌,奖励3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1.5万元,省队带训教练员1万元,启蒙教练员5000元;获一枚铜牌,奖励1万元,其中奖励国家队带训教练员5000元,省队带训教练员3000元,启蒙教练员2000元。累计给予奖励;运动员在全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银、铜牌,分别直接奖励带训教练员3万元、1.5万元、5000元,启蒙教练员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累计给予奖励;运动员在省运会比赛中获一枚金牌,奖励省队带训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各2500元;获一枚银牌,奖励省队带训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各1800元;获一枚铜牌,奖励省队带训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各1200元;获第四名至第八名按每得1积分各奖励5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按5、4、3、2、1积分),累计给予奖励。

  凡上饶市运动员及其带训教练员在综合性运动会获奖后,由市体育局汇总获奖运动员、带训教练员名单并进行初审,再报市政府审定。奖金从相应的体育赛事经费总额中列支,由市体育局负责发放。 经确认,运动员因服用兴奋剂等情况被取消比赛成绩的,其运动员、教练员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已发给个人的奖金予以追缴。(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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