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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一男子取钱未果五十岚千秋拘他人 非法索债终获刑_上饶频道_江西

2018-10-11 上饶市

上饶晚报讯 上饶一男子因索取债务未果,竟将人非法拘禁并殴打致伤,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诸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7年12月5日13时许,被告人诸某在铅山县某洗车厂碰见被害人江某。因江某之前欠诸某、刘某(在逃)的钱未归还,诸某通知刘某过来,并叫江某还钱。诸某、刘某见江某无钱归还,便将江某带到上饶县凤凰西大道某借贷公司,让借贷公司程某帮助逼债。到达借贷公司后,程某等人将江某带至一个小房间内,并持橡胶棒对江某进行殴打,逼迫江某还钱。后见江某无钱归还,便将江某放出,并由诸某、刘某送回铅山县。经鉴定,江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2018年1月23日,被告人诸某及刘某与被害人江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江某各项损失5万元,江某对诸某、刘某表示谅解。次日,被告人诸某自动到上饶县公安部门归案,并如实供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诸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具有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诸某能自动归案并如实供述且当庭表示认罪,又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了损失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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