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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铅山县财政局一股长花6346元公俨然遂良款与朋友吃喝_江西

2017-05-11 上饶市 上饶   财政局   股长   公款   吃喝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上饶市对近期查处的其中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1、铅山县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处主任兼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曾俊峰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曾俊峰多次用县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处公款招待私人朋友,餐费共计6346元。2017年1月18日,经铅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交财政。

  2、鄱阳县油墩街镇司法所所长余红兵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7年1月23日,余红兵在家中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900元。2017年3月8日,经鄱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红兵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回收受礼金。

  3、余干县梅港乡老虎口村委会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5年12月28日,老虎口村委会以村部大楼竣工为由,违规操办酒席14桌,收取礼金71600元。老虎口村党支部大大戈贵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11日,经余干县梅港乡纪委会议研究,并报梅港乡党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戈贵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明期间,是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鉴,汲取教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纪律意识,严格遵规守纪。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对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寸步不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