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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涨价”了?一年到底该交多少呢?_上饶频道叶锦添 流白_江西

2019-03-20 上饶市

  信州区朝阳镇的周先生通过《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反映: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增幅有些大。那么,这个缴费情况是怎样的,信州区政府对周先生认为涨幅过大的质疑,又是如何回复的呢?

  带着问题,记者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由于周先生正在福州务工,记者与其进行了视频连线。

  周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自己为家人缴纳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他发现今年的增幅有点高。一下子交到260,一下子涨了80块钱,好像涨了太多。

  针对周先生的问题,信州区人民政府的回复是:“医保缴费是全省统一的,请您理解和支持。”

  那么,收费标准增长是否有政策依据呢?工作人员有没有跟周先生就此作出详细的解释呢?

  为了帮助周先生解除疑问,记者来到了朝阳镇政府,找到了分管医保工作的副镇长吴琦。

  吴琦表示,整个江西省今年都是交220元,那么周先生为什么交了260元呢?吴琦拿出了一份名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第一条“提高筹资标准”中,记者看到“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吴琦说,2017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之后,城乡统一了缴纳的标准。

  吴琦表示,2017年年初收的150元,只是暂缴费用,下半年下来的标准是180元;2018年年初,缴纳的费用实际上是套用了2017年的180元,并补缴了2017年少缴纳的30元。以此类推,2019年也是同样的情况。

  周先生说自己平时在外地,不能及时了解到政府的政策调整,才会产生误解。对此,吴琦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完善宣传工作,让大家更容易了解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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