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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腐败|袁安杰利娜朱莉琳|作风问题

2018-09-03 新余市 腐败   袁琳   作风问题

  分宜县分宜镇万溪村原党总支大大袁琳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袁琳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3万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2017年12月,袁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女湖区河下镇礼泉村党总支委员袁水平、村委会委员周红平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袁水平、周红平为迎接上级贫困户安居工程检查验收,将已列入危房改造对象但尚未新建房屋的贫困户肖某强行搬出危房,并收回其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0.6万元用于支付肖某五年的房屋租赁费,剩余1.6万元存入村委账户用于日常开支。2018年5月,袁水平、周红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总支大大钟秀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新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