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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策动老爷车规定精神典型问题_江西

  中国江西网讯 余纪委报道:近日,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新余市纪委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旨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工程师张建宇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10月,市投资控股集团副总工程师张建宇、项目部管理员李玉平、华美园林副经理冯琪伟在对高铁新区某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7月30日,张建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玉平、冯琪伟受到记过处分。

  新余市长青小学司机廖志成“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廖志成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9次,共计7543.33元。2018年6月20日,廖志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其违规加油款。负责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出纳胡金保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市长青小学校长陈检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分宜县房产开发公司经理温建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分宜县房产开发公司以野外津贴、交通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8.5余万元,温建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6月6日,温建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渝水区袁河街道办送桥管理处张新华等6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6年10月和11月,送桥管理处时任党支部副大大张新华、会计敖云华、妇女主任胡素萍、支部委员刘细牙、民兵营长游红宇、工作人员刘小生等6人以招商名义到贵州、三亚违规公款旅游,共花费公款2万余元,2018年4月26日,张新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敖云华、胡素萍、刘细牙、游红宇、刘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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