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余市> 正文

我爱我家(000560)_公司公告_我爱我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财经927在线收听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财经

2018-12-17 新余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高新区瑞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持彬、刘持海、唐山协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聚庐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同瑞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独角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基业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涂叶飞、深圳市同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熊衍贵、曹杪杪、刘鹏、余太昌、秦帅辉、郭林生、马天佑、周卫春、陈彬1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南昌中环互联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互联”)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20%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收购我爱我家有限84.44%的股权2017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刘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8号),核准了公司该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该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于2017年12月29日实施完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1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84.44%的股权,上述股权于

2017年12月18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于2017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出售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9238%股权2017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西藏

云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9238%股权转让给海澜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77.28万元。

3、收购我爱我家有限8.00%的股权2018年6月25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以50,400万元的转让对价收购林洁持有的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8%股权。

除以上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

84.44%股权的议案,距离本次交易时间已超过12个月,且该交易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因此,无须纳入本次累计计算的范围。

2、中环互联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业务范围相近,属于同行业企业,因此,收购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8%股权的交易应纳入本次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钟秋松龚建伟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