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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仙女湖区村民非法赴京混蛋军阳官方上访 多名干部被问责_江西

  近日,新余市纪委通报4起党内问责案件,分别是:

  仙女湖区仰天岗办事处原党委大大刘辉等人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6年9月,仰天岗办事处湖陂管理处枫树下村小组村民非法赴京上访,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和政治影响。经仙女湖区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区委批准,责令仰天岗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刘辉和朱圣辉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给予给予分管领导顾绍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撤销湖陂管理处章小春同志党总支大大职务,给予妇女主任刘小梅同志、会计章小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宜县洋江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钟小辉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3年至2014年1月,宜县洋江镇车田村原党总支大大夏炳生、原主任夏菊生违规截留凤车公路征地补偿款19余万元,钟小辉同志作为洋江镇分管领导,没有认真核实凤车公路征地补偿款发放的真实情况,工作失职失责,经分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钟小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渝水区水北镇琴山村党总支大大兼村委主任邓金根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5年,水北镇琴山村村民非法占用农村基本农田建简易厂棚。邓金根作为琴山村党总支大大兼村委主任不审核把关,不向上级报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水北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邓金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渝水区南安乡规划所所长邓志敏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5年,南安乡南门村村民伪造农业户口违规建房,邓志敏作为南安乡规划所所长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南安乡纪委研究并报乡党委批准,给予邓志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查处和通报,体现了市委、市纪委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

  通报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则必追究。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不敢、不愿、不会承担责任逐渐形成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主动担责、主动履职的高度自觉,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