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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开矿为由嘉善一中朱苗苗实施诈骗40余万元被批捕|探矿证|开矿|办证费

2017-05-28 新余市 探矿证   开矿   办证费

  正义网新余5月26日电(通讯员 李玉花 丁岚)邀朋友开金矿,承诺为开矿办理探矿证,要朋友先出办证费,却将费用用在了还款、赌博、挥霍。近日,李某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李某因工作上的关系和从事铁矿生意的廖某打过交道并渐渐熟悉。2012年李某得知有一座还未没有办理探矿证的金矿可以开采,于是他联系上廖某,告知廖某他认识相关部门的人员,可以办理探矿证,邀请廖某入股共同开发,并商定由廖某占60%的股份,李某占40%的股份,由廖某出资40万元办证,所出资金主要用于疏通关系等事宜。

  因为工作上的接触,廖某并没有过多怀疑李某,在简单赴实地考察取样本化验后,廖某便答应了李某的合作请求,并一次性将40万元汇款到李某账户,由李某打报告申请办理探矿证。拿到钱后的李某多方托人办理探矿证却一无所获,最终被告知无法办理,而手上的40万元办证费被李某用于还款、赌博等,仅剩七、八万元,已无力返还廖某40万元。

  时间越拖越久,经不住廖某的询问和催促,想要通过做生意挣钱还廖某的李某再次欺骗廖某,告知廖某探矿证马上将到手,但仍差3万元的手续费,廖某信以为真再次汇款3万元到其账户上。然而李某最终也没挣到钱,剩下的钱也都被用在了赌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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