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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飞检”多省市企业“中枪”专家建议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医疗器械除雪工遇梦游人|浙江|陕西_财经

2017-06-30 新余市 医疗器械   浙江   陕西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29日讯(实习记者王君)广东30家械商遭飞检,4家停业、3家移送稽查、18家限期整改;四川省2家械商遭飞检,1家停业1家限期整改。一直以来,国内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呈现出散乱差的特点,而这种状况,正在遭遇药监飞行检查的严格考核。

  近期,全国各地药监部门进行了密集的医疗器械流通大飞检,多省市药企“中枪”。

  “医械飞检” 多省市多企业“中枪”

  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中国网财经记者简单梳理了一下,此次“飞检”北京、广东、浙江、四川、陕西等省市都有企业被查出问题。

  6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督促北京食药监局对北京普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整改。针对北京普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飞行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同日,又对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浙江信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对沧州市康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对苏州法兰克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

  之前,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等企业已被勒令停产整改。此次有30家械商遭飞检:其中,

  广州奥狄斯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远高保健产品有限公司、宝施医疗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珠海市远大医学科技有限公司4家被停责令停业整顿;另外,四川和陕西也是典型代表。四川2家械商遭飞检,1停业1限期整改;陕西飞检后,6家械商被取缔,1停业1限期整改。

  业内人士建议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大大廖海金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飞检”式的监管对于不法者来说,是一个强有力“杀手锏”,但如果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或将会提高飞行检查的有效性。

  其实,“飞检”制度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已经成功实施了多年。早在200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发布了《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建立了飞行检查制度。廖海金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飞检”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在调查问题、管控风险、震慑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譬如近年来发生的银杏叶非法提取物事件、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购买牛杂店半成品制药等事件都是通过飞行检查发现的线索。

  据廖海金介绍,我国大力推行新版GMP认证后,国内医药工业水平大幅提升。2016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又将“飞检”制度延伸覆盖至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整个产业链。

  廖海金说,长期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很大程度上源于执法监管手段总是“慢半拍”。那种广而告之式、应景式的执法检查,使得违法者完全有对策来化解、躲避监管。而“飞检”更注重执法隐蔽性和行动的快速性,避免执法信息的失真,做到及时且有效依法予以查处,使违法者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难以得逞。

(责任编辑: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