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绍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黄绍忠同志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吴先锋同志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王翔同志为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宗杰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张清根、孟和平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蔡安民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团);
罗勤华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正团);
雷斌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喻川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孙洪怡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团);
周丽萍、易小华、徐宁鸿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市水利局专职副局长彭云红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起计算;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大大秦剑飞、李选才,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肖小华,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甘新众等4位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起计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杨荣、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王斌、
市行政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徐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副主任周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李沛东、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谌冬生、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游明华等7位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8年3月起计算。
免去:
吴先锋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黄见平同志的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清根、孟和平、蔡安民同志的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罗勤华、雷斌同志的市粮食局副调研员职务;
喻川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洪怡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丽萍、易小华、徐宁鸿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熊卫国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宜春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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