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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第一滴血5 野蛮追击卢伟|石脑镇|龙潭镇

2019-04-03 宜春市 卢伟   石脑镇   龙潭镇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上高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仇武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4月23日,仇武未正式履行事前报告手续,在某酒店为儿子办理赴马来西亚出国留学的升学宴,共办宴席19桌。除亲友外,还主动宴请了该局5名班子成员、分管的治安大队4名下属以及12名其他下属干部职工,违规收受礼金8700元。2018年9月,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高安市石脑镇城管队和龙潭镇城管队相互公款吃请问题。2017年11月9日,石脑镇城管队队长陈洪兵以该镇举行物资交流为名,邀请龙潭镇城管队队长金细华、队员刘祖国、金毅生,杨圩镇城管队队长朱宣咩、队员冷志明、涂秀峰,村前镇城管队队长叶志勇、队员陈子文、卢伟前来交流感情,石脑镇城管队在该队食堂安排用餐后,向每人赠送一袋20斤大米和一壶食用油,费用均在队财务报支。2017年12月19日,金细华又以龙潭镇举行物资交流为名,邀请陈洪兵及其队员罗穆荣和杨圩镇、村前镇前述人员前来交流感情,在龙潭镇某酒店用餐后,向每人赠送一箱牛奶和一盒瓜子,费用均在队财务报支。2018年7月,陈洪兵、金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宣咩、叶志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祖国、金毅生、冷志明、涂秀峰、陈子文、卢伟、罗穆荣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违规违纪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同时,石脑镇分管领导、镇人大副大大常新文和龙潭镇分管领导、镇人大大大肖日常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万载县文化馆党支部大大、馆长刘晓晨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7月上午,刘晓晨应私人朋友邀请,驾驶万载县文化馆公车从万载出发到宜春,帮该朋友到宜春某商场选购物品,直至午饭后驾车返回万载。2018年6月,刘晓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城市城管局剑南分局副分局长熊细龙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7月,熊细龙在进行城管执法检查期间,执法对象人丁某某为得到熊细龙的照顾,邀请其在丰城市某酒店就餐,共花费980元。2018年5月,熊细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袁州区委农工部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袁州区委农工部司机卢蓬使用单位公务油卡在加油站给过往车辆加油套现或给自家摩托车、亲戚私车加油,金额共计4951元。对此,袁州区委农工部秘书股原股长苏长红和原副部长苏新海分别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2018年8月,袁州区纪委责成区委农工部将司机卢蓬解聘,对苏长红诫勉谈话,对苏新海谈话提醒,违纪款上缴财政。(宜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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