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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国资公司原副总跋涉非吾愿经理王国金一审获刑四年_江西

  近日,记者从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鹰潭市国资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国金涉嫌受贿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国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王国金的非法所得人民币280.1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