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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鹰潭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这些人被曝光_杨光的快乐生活何燕江西

2017-08-09 鹰潭市 鹰潭   新余   违纪   曝光

  用纪律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系、群众所盼,检验着纪检人的忠诚担当。

  不论是谁,不论案情大小,只要敢打扶贫领域的歪主意,就坚决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今日,新余、鹰潭两地纪委再次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新余通报2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分宜县钤山镇庄边村干部套取自然灾害补助及冬春救助款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初,时任钤山镇庄边村党总支大大赵满生、村干部谢春牙、袁小华、谢小凤、李国光等五人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条件的本人、近亲属及村小组长、村民上报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冬春救助人员,共侵吞补助款、救助款合计人民币30450元。同时,赵满生在担任庄边村党总支大大期间,插手庄边村村水泥路、渠道、移民示范工程,收受干股分红3.7万元。2017年4月,经分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满生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3月,经钤山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谢春牙、袁小华、谢小凤、李国光四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分宜县湖泽镇尚睦村党总支大大邓建平危房改造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4月,邓建平在明知其亲属塘背村小组村民陈财英于2009年享受了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不能再次申报危房维修补助,且村委会议上有人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了会议决议,为陈财英上报申请2016年危房维修补助。2017年5月,经湖泽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鹰潭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贵溪市耳口乡耳口村党支部副大大江琪恒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10月,江琪恒违规为其弟江某某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2017年6月19日,江琪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余江县杨溪乡新危村聘用干部李建国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1年11月以来,李建国利用担任新危村党支部大大、村聘用干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冬春救济款、优抚资金、自然灾害救济款共9万元, 8.34万元用在了村务支出。2017年7月1日,李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余江县黄庄乡吉泉社区党支部大大、社区主任易明德违规领取低保问题。2013年以来,易明德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1.473万元。易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向组织交代错误事实,并上缴违纪款。2017年7月1日,易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月湖区童家镇化溪村委会腰上村小组组长吴仕港、小组干部吴荣斌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6月,吴仕港、吴荣斌等人通过填写虚假领条领取枫山植物园租赁土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资金3.3万元,其中2万元被吴荣斌、吴仕港等5人以误工工资名义私分。吴仕港、吴荣斌在组织调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主动退回违纪款。2017年6月30日,吴仕港、吴荣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