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了解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消息:2017年8月4日,该院对江西省质监局原副巡视员李安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安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安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安运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鹰潭法院网相关页面截图11日,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了解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消息:2017年8月4日,该院对江西省质监局原副巡视员李安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安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安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安运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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