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鹰潭市> 正文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重拳打击“老赖” 6名俨然遂良干警奔千里执结一起案件|琼山区|挖掘机|干警

2017-06-09 鹰潭市 琼山区   挖掘机   干警

  天涯法律网讯(尚善利)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出重拳打击“老赖”,坚决攻克执行难问题。近日,该院6名干警远赴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和广州市黄埔区,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徐某的两台价值85万元的挖掘机,一起3年未结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被执行人徐某于2010年9月2日以按揭付款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广州某公司购买沃尔沃挖掘机一台,贷款总价191.5万元,首付38.3万元,因徐某未能按时偿还剩余的153.2万元货款,广州某公司向琼山法院提起诉讼,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徐某于2014年9月10日前向广州某公司一次性偿还欠款本息共计87.8163万元,广州某公司不再向徐某主张违约金。  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广州某公司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徐某履行调解协议,但徐某去向不详。经承办法官多方查找,发现徐某购买的两台挖掘机分别位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和广州市黄埔区,6名干警果断出击,立即奔赴千里抵达两地,着手对两台挖掘机进行扣押。在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二人民法院的全力配合下,执行法官事前充分摸排,克服案外人员恶意阻挠等重重困难,并做好挖掘机保管人王某等的思想工作,终于找到两台挖掘机的具体下落并予以扣押。  扣押第二台挖掘机后,执行法官在广州市黄埔区找到了被执行人徐某,对其阐明法律,耐心劝说,徐某终于向法律“低头”。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徐某自愿将其所有的两台沃尔沃挖掘机分别按65万元和20万元的评估价,交付广州某公司,抵偿其拖欠的债务本息共计87.8163万元,广州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中抵债不足部分的债权。至此,这起拖延了将近3年未结的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