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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小小忍者怎么刷金子:“僵尸车”成顽疾 治理路在何方?_江西

  “本来车位就紧张,还停了这么多‘僵尸车’,看着心里堵得慌。”日前,家住鹰潭市南站路附近的一名居民向记者抱怨。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僵尸车”越来越多,这些锈迹斑斑、轮胎干瘪的“僵尸车”堂而皇之地长时间占据着停车位、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还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僵尸车”治理不仅是鹰潭面临的难题,也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由于立法存在空白、监管面临困局等种种原因,导致“僵尸车”治理工作遭遇尴尬。

  引发新的“城市病”

  前段时间,鹰潭某小区停放的一辆“僵尸车”堵住了消防通道,造成消防车无法进入,差点酿成大祸。这只是“僵尸车”带来危害的一个具体体现。

  在日常生活中,“僵尸车”随意停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引发了一系列新的“城市病”。很多“僵尸车”长期占据停车位,让城市本就紧张的车位变得更为稀缺。而更多的“僵尸车”则占据城市人行道和绿化带,长期搁置容易形成安全隐患,这既包括燃油泄漏引发自燃、释放铅硫等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也包括对车辆通行或者行人出行带来不便 。

  另外,这些“僵尸车”还往往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他们的作案工具,由此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市民王定国表示,停放在小区的“僵尸车”还容易引起邻里之间的纠纷。

  “僵尸车”为何“横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机动车淘汰更新已成常态。既然车已经不用了,为什么不报废,而是随意丢弃在小区或是路边呢?

  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兆告诉记者,根据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的地点”,但同时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这也就意味着对于这些“僵尸车”车主,几乎没有违法成本。

  申请报废手续烦琐是另一大原因。如果“僵尸车”车主依法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注销登记,必须首先需缴清违法罚款和滞纳金,然后再通过一系列相对复杂的注销程序才能完成注销手续。鹰潭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彭翔鹏告诉记者,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相关规定,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报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以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最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相关材料,出具注销证明。

  权衡之下,大多数车主都会觉得正常报废车辆十分麻烦,于是索性一弃了之。

  治理困难重重

  “僵尸车”是汽车大量进入家庭后出现的产物,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

  法律依据不健全。吴文兆律师表示,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一套完善的处置“僵尸车”的法律依据。根据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只要在规定地点停放,即使停放时间再长久,车辆再破旧,公安交管部门也无权擅自拖移。另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即便是长期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从法律层面而言也是有主物,仍属于所有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若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主不愿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也无权采取拖移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

  管理主体不明确。从现实情况来看,以鹰潭为例,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的停车管理,城管部门负责人行道、绿化带等城市公共资源的停车管理,居民小区内的车辆由物业负责管理,而“僵尸车”是近几年才凸显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对此类问题的管理主体还没有明确规定。

  经费保障不到位。“僵尸车”停放时间太久,几乎不能行驶,需要动用专业拖车进行拖移。但就目前而言,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都没有专业拖车。根据现有相关规定,“僵尸车”整治工作中涉及的拖移、存车场地、保管等费用,应由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费用支出不仅较高,而且财政预算中无此项经费。

  困局如何破解

  “僵尸车”治理困局如何化解?记者为此查阅了大量资料,做了大量调查,并对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采访。

  对于“僵尸车”的治理,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有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比如,美国纽约州、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规定了“废弃机动车”的认定标准,规定超过法定时限停放且无人管理的车辆即为“废弃机动车”。美国纽约州《机动车和交通法》、英国《机动车拖移、保管和处置规则2008》都规定,对于在道路上被废弃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支付机动车拖移费用及保管费用。

  国内一些城市也正在或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尝试。浙江仙居县规定,如果车主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车管部门将停办其新购置车辆的新车上牌(注册登记);深圳市交管局已经建立了清理“僵尸车”的有奖举报机制。

  鹰潭市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邓宇凯也建议,尽快确立统一的“僵尸车”认定标准,给“僵尸车”一个明确的定义。市民王定国表示,“僵尸车”的拖车费用应该由车主承担,而且应该加大对车主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对于具体的处理方法,有交通管理专家建议,应该将“僵尸车”的注销与车主的个人征信挂钩,与其购买新车或其名下其他车辆的年检挂钩,让车主不敢随意“弃车”;同时应该建立“僵尸车”常态化巡察机制,并通过建立举报机制调动市民参与治理“僵尸车”的积极性;另外,明确“僵尸车”的执法主体,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尽量简化车辆报废手续,让注销旧车不再是件麻烦事。

  吴文兆律师认为,“僵尸车”治理难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因此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但由于立法需要一个过程,各地应该主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