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是办下来了,但我对他们这种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很不满意!”近日,说起自己的办证经历,江西省上饶县旭日街道居民李水娥就气不打一处来。
李水娥心中怨气从何而来?
原来,去年12月底,李水娥打算将其位于该县第三菜场房屋的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证。了解咨询后,她于今年3月6日将换证的相关材料递交至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督查股。按有关规定,该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登记换证手续。可过了两个月,李水娥仍未接到该中心的任何通知。5月7日,李水娥来到县房地产登记中心换证窗口咨询换证进展情况,工作人员才将4月17日早已出具的告知书交予她。
3天后,李水娥根据告知书要求,将其他相关材料送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产二股办理不动产证,副股长刘瑞珍受理了该业务,并对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同时让李水娥填写相关表格。
“其间,刘瑞珍没发现也未告知李水娥缺少其他相关材料。”上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柯燕军说,直至5月14日,刘瑞珍将这些资料录入系统时,才发现李水娥材料中缺少缴费发票复印件等问题。
之后,刘瑞珍两次打电话告知李水娥,让其补齐相关材料。5月22日,李水娥再次来到该中心,她表示相关票据已在14日全部递交,而刘瑞珍却矢口否认,并要求李水娥提供已缴费的相关证明。李水娥在查找该中心发票存根未果后,将银行缴款单存根作为缴费证明放进办证档案中。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随后,刘瑞珍又提出李水娥丈夫死亡证明复印件上公章不清晰,再次要求她到县房地产登记中心重新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并盖上与原件相符的章。
李水娥只得第三次赶到县房管局办公室办理,却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我当时就急了,但急也没办法,只有请刘瑞珍帮忙协调一下。”李水娥深深叹了一口气,无助又无奈地表示,尽管沟通后不用盖章,但来回多趟的奔波让她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气愤地对刘瑞珍说,“你以后再也不要打我的电话了!”这一幕恰巧被上饶市纪委监委察访组碰见。
5月23日上午,历时77天,李水娥终于拿到了不动产证。次日,县纪委监委根据市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县纪委监委给予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督查股股长罗时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瑞珍政务警告处分;对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督查股副股长华凯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房地产登记中心主任张伯伦、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童勇军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同时,责成县国土局、县房管局简化办证手续,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
“为群众服务不是一句空话。”上饶县委常委、县纪委大大、县监委主任朱军勇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围绕“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不仅对“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脸好看、门好进、事不办”的严肃问责,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