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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还没盖证先诗风呈现冷艳奇险下来 房管局涉嫌违规办理房产证

宝德公司抵押给刘老板的店面

宝德公司抵押给刘老板的店面

18号楼第112——117孔店面的早产房产证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黄多亮 报道) 如果不是朋友告知,江西抚州市黎川县建筑商人刘老板还一直蒙在鼓里,他的十多间店面不仅被人在黎川县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还在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由于贷款人欠款不还,又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店面也上网进行拍卖。让他不解的是,这些房产证都是在房子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办好的。刘老板质疑,这样的“早产房产证”是如何瞒天过海办出来的?8月18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来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还是地皮时房产证就已办好

刘老板是江西黎川县人,一直从事建筑行业。2012年,他与江西宝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公司)达成协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宝德公司开发的黎川县日峰宝德商业街16、17、18号三栋楼的工程,从当年6月分开始承建,至2013年年底竣工。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宝德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等难以支付,随后,刘老板将自己个人名下的多套房屋拿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可是,这仅仅是杯水车薪。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当年,经该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协调,宝德公司将16号楼102—108孔及17号楼101—123孔店面留置、抵押给了刘老板以出租或出售款支付工人工资和其它工程款。

然而,2017年3月,通过朋友告知,刘老板才发现,黎川县房地产管理局早在2011年和2012年,房屋还在建设中时就将在建工程办理了房产证给了宝德公司,并为宝德公司办了向他(她)人借款抵押登记。由于借款人宝德公司一直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方面已经通过法院起诉,将刘老板的12间店面挂在了网上,准备拍卖。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犹如五雷轰顶。刘老板称,宝德公司欠了他的两千多万元工程款,才拿这些店面来作为抵押的。

“正常情况下,这几栋楼房是办不出房产证的,因为我们的施工资料还没有交上去。”刘老板介绍,“当年的宝德16、17、18号楼建筑,在2011年乃至2012年还只是在建工程,有的建筑当时还只是一块地皮,而不能称之为房屋,也就是说作为房屋的物在当时根本不存在,不存在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最基本的条件。该工程在2013年底才完工,至今也还没有进行竣工验收,也还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法定条件”。

刘老板称,黎川县房地产管理局将在建工程当成房屋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是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

房管局重复办证早产办证乱象丛生

早产的房产证涉及的楼盘是位于黎川县宝德一条街的三栋楼房。这里不仅有商业一条街,周边还有住宅小区,也有一部分是安置房,该县房管局当时就有宿舍房在这里,拆迁后,也得到了相应的房屋补偿。如今,宝德一条街服装店、美容院、茶庄、培训机构比比皆是,可谓热闹非凡,已经成为了广大市民休闲购物的好去处。

在黎川县房地产管理局,通过档案查询发现,宝德公司办理的早产的房产证有:16号楼101—108孔店面,编号为:黎房权证日峰初字第20110389号,于2011年12月20日登记办理,面积为380平方米,不过房产证是手写的;

16号楼第113孔店面,编号为:黎房权证日峰初字第20110390号,于2011年12月20日登记办理,面积48.5平方米;

16号楼第16、17孔店面,编号为:黎房权证日峰初字第20120100号,于2012年11月19日登记办理,面积99.3平方米。

17号楼第1—12孔店面,编号为:黎房权证日峰初字第20120096号,于2012年11月13日登记办理的,面积是556.5平方米;

18号楼112—117孔店面,编号为:黎房权证日峰初字第20110388号,于2011年12月20日登记办理,面积229平方米。

黎川县房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宝德10号楼还办理了10多份重复房产证,该楼99、100、101、109到117孔店面(113除外),分别进行了重复办理。据资料显示,有些店面于2012年11月份就办理了房产证,随后又卖给了吴桂生、吴树生、林建华、杨建峰等人。

2011年办里的16号楼101——108孔店面的早产房产证

该局现任局长江林远介绍:“有关宝德商业一条街早产的房产证这个事,很早就听说了,通过核实,房屋至今都没有验收,房屋没有验收就不具备发放房产证的资格。”

对于这一说法,黎川县建设局质监站安站长同样表示了认可。安站长说:“宝德一条街开发的比较早,应该在2004年左右,其中,16、17、18号这三栋楼房是在2012年开工建设的,到2013年完工。一直到现在,这几栋楼房都没有完善相关的验收资料,无法进行验收。房屋没有验收,也就意味着不能办理房产证”。

专家说法:违规办理的证件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早产的房产证,黎川县房管局局长江林远说:“这是上任领导手上的事,我是2013年11月15日来到到该局任职的,但是,事情发生在我们房管局,我们就有责任来处理,并不是说新官不理旧事。我们正在积极协调,万一不行,可以走法律途径。2014年,我们通过自查自纠,严肃处理了几个相关工作人员,规范了办证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说,开发商必须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经过房产测绘后才能申领房产证,需要提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等材料。否则,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的房产证都是违法的证件,在法律上都是不认可的,属于无效的证件。”

江西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靖自成接受采访时表示:“ 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4项、《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房屋已竣工,且必须提供通过了竣工验收等等材料,并是在该房屋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黎川县房管局在宝德公司的16、17、18号楼工程尚处于在建工程阶段,就违规办理了房产证,属于严重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应受到行政法规的制裁,而所办的证件也没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应依法撤销”。

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