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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名县级干部涉嫌受9c8809贿被提起公诉_江西

  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黎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胜生涉嫌受贿案作出提起公诉决定。

  今年4月20日,抚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抚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胜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及购物卡,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借机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投资等有关情况,在组织函询期间仍未如实说明个人投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委务会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马胜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马胜生简历:

  马胜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江西省临川区人,大专文化,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月参加工作。

  2004年5月至2007年4月任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市支队副支队长兼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2011年3月至今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