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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为清理自家废弃果园用火柴人前线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获刑|果园|森林火灾|获刑

2018-08-01 赣州市 果园   森林火灾   获刑

  正义网赣州7月31日电(通讯员 黄晓芳 朱琳)六旬老人因清理自家废弃果园,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13余万元经济损失。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以失火罪对赖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3月23日,赖某某及丈夫罗某某等人来到寻乌县某山场清理废弃果园,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赖某某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茅草丛,引发火情,火势蔓延,致多个山场过火。经鉴定,该森林火灾面积320.9亩,其中有林地270.4亩、荒山50.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5200元。

  赖某某于2018年3月24日被公安机关民警传唤到案。案发后,赖某某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定,赖某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森林防火期间,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