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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第二批绿色低碳218.28.225.221试点县 有你的家乡吗?_江西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左阳天报道:去年,分宜县、婺源县、资溪县、袁州区、芦溪县、共青城市等6个县(市、区)确定为绿色低碳示范县(市、区),今年又有好消息传来!近日,江西省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全省第二批绿色低碳试点县(市、区),江西有21个县(市、区)上榜。让我们来瞧瞧,这21个地方都是哪儿?

  第二批绿色低碳试点县(市、区)

  抚州市:宜黄县、南城县、东乡区

  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县、峡江县

  新余市:渝水区

  萍乡市:上栗县、安源区

  赣州市:崇义县、寻乌县、全南县、于都县

  上饶市:广丰区、德兴市、铅山县、万年县

  九江市:武宁县

  宜春市:靖安县、宜丰县、高安市

  那么问题来了,第二批绿色低碳试点县(市、区)的遴选标准是什么?具体任务是啥?

  入选标准

  (一)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县(市、区)试点的当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高效的协作机制,有相应的政策与资金支持,能够积极有效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有一定的低碳发展潜力和工作基础。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或者具备较大减排潜力,有一定能源统计基础和相对稳定的技术支撑机构。

  (三)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研究制定区城碳排放峰值和达峰路径图,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思路和办法,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编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

  (四)积极探索创新经验和做法。要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在低碳试点工作中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低碳发展路径,具有一定典型性,可复制、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