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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批干部被通报 有村永泽江里菜委会挪用扶贫专项资金_江西

  小编了解到,近日赣州通报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一些人被处分,一起跟着小编来看看。

  赣县区公安局原纪委大大赖虔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赣县区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大大赖虔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赣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会昌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瑞金:一原村支书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被查处

  近日,瑞金市武阳镇安富村原党支部大大赖名剑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被查处。

  经查,2017年4月,安富村委会以该村“下莲坑道路硬化“”七排道路硬化”“上岸湖排污沟硬化”的名义向江西港航赣州分局申报工作经费10.61万元。同年6月,经费到账后,因该三个项目在新农村建设中已实施到位,安富村委会开会研究并最终将该经费用于本村其他项目。2018年7月,安富村委会将10.61万元退缴。对此,赖名剑作为时任村党支部大大,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8年10月21日武阳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名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赣县:一村干部因作风不严不实被查处

  近日,江口镇安坑村党支部大大陈先锋因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被查处。

  经查,2018年3月,安坑村12组村民成德兰拆除空心房主房面积115.4平方米,并于5月底获得补助款4616元;2018年4月,陈先锋又授意村干部刁某整理上报12组村民王江海(成德兰之子)拆除空心房面积100平方米,实际王江海拆除的空心房已经以其母亲成德兰的名义申请了补助,2018年5月王江海又获得补助资金4000元。另查明,陈先锋在申报安坑11组村民梁金兰拆除空心房补助中,也发现陈先锋分别以梁金兰和梁金兰的儿子杨才坤的名义申报空心房拆除补助,后江口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杨才坤虚报拆除面积的问题,才责令安坑村撤回了杨才坤申请补助资料。陈先锋违反工作纪律,在空心房拆除补助申报中,作风不严不实,导致村民王江海违规获得空心房补助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先锋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10月29日,经江口镇党委研究,给予陈先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宁都:通报2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近日,宁都县一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经查,宁都县梅江镇小湖村党支部原副大大温子华在任该村党支部大大期间,2006年6月采取隐瞒申报人员实际情况的方式,弄虚作假违规为其妻子杨某、弟媳刘某申报农村低保。杨某自2006年10月至2016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825万元,刘某自2006年10月至2018年2月违规领取低保金2.338万元,两人共违规领取低保金4.163万元;2008年12月,温子华以同样的方式弄虚作假违规为其弟媳蔡某申报农村低保,蔡某自2009年1月至2015年3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494万元。综上,温子华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妻子和亲属骗取低保补助金共计5.657万元,负有直接责任,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2018年10月,宁都县纪委给予温子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宁都县监委将其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宁都县通报一起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经查,罗弟良任宁都县钓峰乡民政所所长期间,2003年1月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为妻子刘某申报烈士抚恤补助,致使刘某在2004年至2017年期间共违规领取烈士抚恤金共计8.9388万元;2005年6月,罗弟良又利用职权,为妻子刘某申请城市低保,致使刘某自2005年8月起享受城市低保补助。2015年,宁都县明文规定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罗弟良未自查自纠,刘某继续享受低保,自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共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补助金1.248万元。对上述行为罗弟良负有直接责任,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2018年10月,宁都县纪委给予罗弟良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宁都县县监委将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石城: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日,石城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高田镇郑里村村主任翁开基在审核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过程中把关不严的问题。经查,2012年,郑里村村主任翁开基在村民温某某申请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温某某在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条件下,违规享受土坯房改造补助1.5万元。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翁开基党内警告处分。

  琴江镇湖下村套取精准扶贫挂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的问题。经查,湖下村精准扶贫挂点联系单位赣州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下拨2.6万元帮扶资金至湖下村委会,用于湖下小学课桌椅等设施更新置换。湖下村委会通过虚增课桌椅数量和价格的方式,套取1.1万元用于村委会不正当支出。时任湖下村党支部大大黄天长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责,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县纪委给予黄天长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1.1万元收缴县财政。

  南康: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南康区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麻双乡里若村新农村亮化工程验收面积不实问题。经查,麻双乡里若村是国家“十三五”贫困村,2017年,里若村进行了新农村亮化工程,工程于2018年1月基本完工。验收工作由乡政府财政所专管员王家财带队负责,成员由里若村干部王庭香、林文忠等人共同组成。验收人员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作风不实,导致验收面积比实际亮化面积多出3275.5平方米,致使工程承包方多获得工程款11.0355万元。核查组核查期间,工程施工方已将多支付工程款上交区财政。2018年10月30日,王家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庭香、林文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浮石乡幸福村党支部原大大罗福海采用挂靠方式违规确定低保户名单,拆除危旧土坯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7年5月,为达到上级对户均保障人口和整户保比例的要求,罗福海决定对低保户采用挂靠的方式上报本村低保户名单,即被取消的低保户挂靠在某一低保户家庭成员中,低保金打入被挂靠低保户的一卡通存折,由该低保户将挂靠的低保户的低保金取出后经包组村干部拿给实际享受低保的挂靠低保户。罗福海在拆除危旧土坯房工作中方法简单、粗暴,导致村民屋内物品被埋、碗筷被损毁。罗福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30日,罗福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会昌:一副科级干部因环境监管检查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2018年10月29日,会昌县洞头乡一副科级领导干部因环境监管检查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经查,2018年4月17日洞头乡官丰村江下小组山坑竹场一个竹纤维加工厂发生污染源泄漏事件,造成当地山坑小河严重污染,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且该加工厂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官丰村委会对官丰村辖区内环境监管检查、巡查不力,洞头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胡恩泰作为洞头乡驻官丰村领导,对洞头乡官丰村2018年4月17日水污染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2018年10月16日县委常委会批准,2018年10月29日,胡恩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职位高低,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来源:赣州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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