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7月5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本月起,南昌正式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8年7月30日前,应当将2018年6月30日前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纸质)送合同备案部门登记备案,按照规定逾期不办。
网上备案的流程为:开发商首先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合同签约并录入《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其次,对照《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核对上传材料(限购材料和资金监管凭证),然后申请合同备案受理;最后,合同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即可。
据了解,备案需上传的材料有:申报表(买受人签字、捺手印,企业加盖公章);买受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购房人本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原件由开发企业审核;提供其他限购所需材料;资金监管凭证。(全媒体记者 刘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