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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人受益fuqinjie!南昌提高这些人员的生活补助_江西

2018-07-19 南昌市 南昌   生活补助   退休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报道:7 月18 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57 号)文件精神,南昌市对三类人员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将有近万人受益,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95 元调整为415 元,从今年1 月1 日起执行。

  据介绍,具体三类人员为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 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 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程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 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