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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江西首部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政奇乐听书网府规章实施_江西

2018-08-01 南昌市 管理制度   事务   江西   部门

  人民网南昌7月31日电(吴菁)7月31日,本网获悉,《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在今年5月3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8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该《办法》是江西省首部规范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府规章。

  据介绍,《办法》共六章39条,分别从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三个方面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确立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从规范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角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直以来,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长期采用的是分散管理模式,在经费、资产、服务方面存在管理成本过高;部门职能交叉多,出现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管办不分等问题。因此,《办法》在总则中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集中统一”,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降低服务成本。

  《办法》明确,建立完善的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是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制定和实施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推动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要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另外,《办法》还从社会化、职能化、标准化等方面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行机关事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物业、食堂餐饮、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质量考核标准化评价体系。

  此《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依法行政,有利于规范开展全省机关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