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昌市> 正文

厦门一女子坐飞机猝死 航空公司空心计赔惨了

经停时未送医旅客猝死 航空公司担责

  之前,我们栏目曾经报道过,一名旅客乘飞机来厦门途中突发疾病不幸死亡,家属状告航空公司索赔的事。近日,湖里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航空公司被判决承担部分责任。

  去年12月17号下午,符某乘坐飞机,从哈尔滨飞来厦门。飞机起飞不久符某昏倒,乘务组寻找医生后,给符某服用了5颗速效救心丸,不久,符某恢复了意识。当晚7点多航班经停南昌,服务员看到符某身体虚弱,就没有要求她下飞机。飞机再次起飞后不久,乘务员又发现符某昏倒。之后,航班返航降落到南昌机场 符某被送往江西省人民医院抢救一小时后,宣布死亡。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符某在自身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情况下,未主动告知航空公司,航班经停时也没有主动下飞机进行必要的诊疗,对意外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航段中也要力所能及地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符某第一次昏倒醒来后,航空公司经停南昌,这时,航空公司没有让符某下飞机接受进一步治疗,而是选择继续承运符某,这违背了一个理性谨慎的人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虽然这个过错不能对符某直接造成侵害,但客观上开启了一个不合理的危险源,航空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符某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总计97万4千多元,航空公司承担四成的责任,也就是赔偿符某家属38万9千多元。

  (新媒体编辑:汪珉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