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昌市> 正文

南酷爱上海论坛昌市农林水务领域取消7项审批证明材料_江西

  南昌晚报讯 甘凯 全媒体记者 吴跃强 昨天,记者从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我市进一步加大农林水务审批领域“减证便民”力度,针对权限内林地征占用审批事项取消7项证明材料。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取消了权限内林地征占用审批工作中需要的征占用林地权属证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协议或其他补偿证明,涉及使用国有林地需提供的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的相关规划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和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需提供的主管部门或机构的意见等5项证明材料。同时,该局还采用信息共享、系统核查、窗口核验等方式取消了用地单位法人资质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2项证明材料。

  据介绍,根据南昌市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的权限内林地征占用审批包含三个子项: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5公顷以下及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林地临时占用审批;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林地临时占用审批;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