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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衣服怎么穿?火车票好不好买?请收好本报这份“长假出行攻逃出康培房间略”|南京站|出行|旅行社

2018-10-02 南昌市 南京站   出行   旅行社

  长假里天气怎么样,该如何穿衣?临时想出去玩,火车票还好不好买?旅游过程中遇上麻烦事该如何维权?相信这是不少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别急,请收好本报这份国庆长假“出行攻略”,答案全都有了。

  长假如何穿衣

  有冷空气!今天全省气温下降

  明天全省最低11℃,南京最低14℃

  扬子晚报讯(记者 于丹丹)一直到10月5日,江苏大部分地区天气都不错,受到冷空气影响,今天全省的气温会有下降,其中江苏东部地区最高气温只有23℃左右,其它地区24~25℃。而明天早上的最低温度沿江和苏南地区14℃左右,其它地区11~12℃,外出请注意及时添衣。

  在高空西北气流的控制下,南京近两天持续晴好天气,昼夜温差逐渐拉开,午间还能感受到夏季的余威,根据监测,昨天白天南京站最高气温达到29.0℃。不过随着冷空气的扩散南下,南京未来几天的最低气温会下探到14℃。

  24号台风“潭美”假期已经锁定日本地区,境外旅游的市民请关注台风动向。另外,25号台风“康妮”现已加入国庆假期“套餐”,可能会在6日前后影响江苏,还请大家关注气象部门最新发布的天气预报。

  近期南京天气:今天晴到多云,15℃到25℃;明天晴到多云,14℃到26℃;后天晴到多云,15℃到26℃

  长假如何乘火车

  南京到北京只有3日4日票好买

  南京站昨迎首波客流高峰,乘车最好提前一小时到站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祖韬 记者 徐媛园)昨天中午起铁路迎来第一波客流高峰,南京铁路两大火车站全天发送旅客26.5万人左右。10月1日将达到客流最高峰,预计当日南京铁路旅客发送人数将突破33万人次。昨天中午,“迫不及待”出行的人们带来了黄金周长假出行的第一波客流高峰。

  据南京站工作人员介绍,预计3日后出行的旅客人数将会略有回落,5日起紧接着迎来返程客流高峰。从目前售票情况看,南京到北京方向10月1日车票基本售完,10月2日余少量,10月3-4日票额较充足;10月5日仅G204有票;10月6-7日已售完。2日南京往广州、石太、川渝、郑西、汉口、南昌、东北、兰州方向高铁动车车票基本售完,剩余少量;福建、深圳、南宁方向还有车票。10月6-7日南京往北京、汉口、石家庄、太原、兰州、东北方向动车组列车车票基本售完,其它日期、车次还有车票,其中10月3日—5日各方向车票较充裕。管内方面:10月2日南京往盐城、南通、徐州方向车票已基本售完。上海、杭州、徐州方向部分高峰时段较为紧张,宁安方向车票充裕,其它日期、车次均有车票。南京火车站提醒广大旅客,尽量避免出行的高峰时间段,乘车最好提前一小时到站。

  长假出行如何避堵

  高速路网摄像头接到你手机上!

  交汇点联手江苏高速“放大招”,助您国庆畅行!

  交汇点讯(记者 李爽)计划出行的路段车多不多?回家的高速有没有出现拥堵?前面堵了,走哪条道绕行车少一点呢?每到长假,以上的“出行三问”总是困扰着广大网友。今天就要迎来国庆长假了,为了满足广大网友的心愿,让大家舒心出行,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联手江苏高速官方微信放大招啦!

  今天起,只要登录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或关注“江苏高速”官方微信,就能查看江苏高速公路实时路况监控视频。一千多个监控摄像头,让你一机在手,路况一览无余。

  根据省交通厅日前发布的国庆出行预测报告显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的跨区域出行总量将超过1亿人次,高速公路日均交通量超过315万辆/天。

  记者了解到,江苏高速公路绵延纵横4647公里,共有3000多个摄像头实现全覆盖,国庆长假期间,对公众开放的将超过1000个,平均每4公里左右就有一个。这就意味着,普通人也能像交警一样查看实时路况,提前规划行程避开拥堵路段。

  小链接

  手机如何看实时路况

  首先请扫码下载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下载安装后点击页面最下排一行“服务”,进入栏目页面,即可在“服务专区”内看到“高速实时路况”。点击就能看到一张江苏地图。把地图拉大一点,就能看到一个个明确的地名。在地名附近会出现不少紫色的小点。每个小点代表一个摄像头,点击就能查看该路段的实时监控视频。

  旅途中如何维权

  旅游遇上麻烦怎么办?答案来了!

  国庆长假走起,法院推出“旅游维权手册”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秦法宣 记者 万承源)国庆出游,一切顺利最好,但如果在行程中遇到麻烦,这几个由南京市秦淮法院提供的旅游维权案例和法官提醒,一定会帮上你的忙。

  案例一:

  在行程安排活动中受伤

  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王某参加A旅行社6天5夜泰国游活动。按照旅游行程安排,王某从泰国芭提雅码头乘坐快艇前往金沙岛游玩,在行驶过程中,快艇忽然发生强烈颠簸,致王某腰部受伤。

  后王某诉至秦淮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A旅行社向王某支付赔偿款260908.74元。

  法官提醒: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旅行者在出行时也应听从旅行社的安全指导。

  案例二:

  因第三人行为致损

  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张某参加了B旅行社组织的厦门团队旅游,全团主要为中老年群体。而在导游带领全团游客步行时,张某被许某驾驶的车辆碾压左脚,导致受伤。经认定许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因未在人行道上行走负次要责任。

  后张某诉至秦淮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以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为宜,最终判决B旅行社赔偿张某8682.63元。

  法官提醒: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三:

  自行返程途中受伤

  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李某参加由C旅行社组织的成都旅游活动,活动结束后,李某同C旅行社协商后决定自行返程。而在返程火车上,李某因火车突然变轨加之洗手台地面积水摔倒受伤。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秦淮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经协商一致,旅行者要求自行返程,旅行社同意的行为,是完全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不存在违约行为。而在自行返程过程中受伤,此时旅行者已脱离了旅行社的管理范围,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据《旅游法》规定,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行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