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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缴费时间12月31港中旅oa日截止_江西

2018-10-08 南昌市 南昌   缴费   金额

  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0月7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经商的城乡居民,可视情况延至2019年3月底,但其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次日开始享受。缴费金额方面,2018年已经参保缴费的,今年的缴费金额为260元,包含补缴2018年个人缴费40元及2019年缴费220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南昌市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来南昌市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为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2019年居民医保缴费期仍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但根据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延至2019年3月底,其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次日开始享受。在今年12月底前缴费完成的参保者,可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8年标准征缴,缴费标准为220元。南昌市已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完成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收工作,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40元,由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在征收时一并补征补缴。”南昌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

  以下几类人群可免费参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孤儿,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等。

  缴费标准分5类

  2018年已参保缴费的,补缴2018年个人少缴的40元,以及2019年缴费220元,总共缴费金额为260元。

  2016年、2017年已缴费,2018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的,缴费金额为470元;

  2016年已缴费,2017年、2018年(2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的,缴费金额为650元;

  2016、2017、2018(3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的,缴费金额为770元;

  属于特殊人群,只需缴纳2019年的,缴费金额为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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