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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行高校岗位动态管理鲈鱼产于哪里 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_江西

2018-10-09 南昌市 江西   高校   岗位

  人民网南昌10月9日电 (吴菁)10月9日,本网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共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西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高校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力求推动全省高校加快建立与高水平的大学匹配、符合高水平人才发展特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据介绍,《指导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17条政策举措。意见提出:以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遵循高等教育办学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按照“科学设岗、聘期管理、分类考核、动态调整”思路,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校全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五项创新性的举措。其中,提出建立校内岗位动态分配办法。鼓励高校将岗位分配到各院系等二级单位,并根据评估结果定期动态调整其岗位结构比例,对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对于教学、科研、管理业绩不佳的院系等单位,可降低其高中级岗位比例。提出严格“双肩挑人员”的考核。高校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确因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教学或科研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严格控制比例,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时,对于“双肩挑人员”要严格执行“双岗双责、双重考核”。提出积极探索准聘长聘制改革。鼓励高校探索在教学科研岗位开展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的聘用制度改革,即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转。新进教师一般受聘在准聘岗位,实行最长聘用期限制和有限次数晋升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获聘长聘岗位的,合同期满自动终止聘任。长聘岗位一般设置在教授岗位,属于终身教职。

  同时,江西也将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动态管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下放公办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评审权基础上,对全省5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下放正高级评审权,对12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4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下放副高级评审权。计划于2020前,全省高校全部实行自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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