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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工工青铜装饰锤资有保障 用人单位须先“押”10%工程款_江西

  南昌新闻网讯 11月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今后,建设单位要将不低于10%的工程款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建设施工企业、建设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经办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由建设单位与企业协商确定。经办银行根据与企业签订的工资代发协议,配合企业设立专用账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设立专用账户和通过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今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由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与经办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设立专用账户,委托经办银行通过专用账户为该项目的农民工发放工资,企业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和经办银行约定工资代发日。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企业在经办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应将建设单位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企业、经办银行三方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

  企业每月应准确核算当月农民工劳动报酬,制作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送经办银行据实发放。经办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核算表,逐月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卡中,并上传至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经办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农民工专用账户资金,因擅自动用导致农民工工资发放困难的,由经办银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全媒体记者 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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